條款 |
本院實際情況說明 | 佐證資料 |
【C】 1. 醫院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設置“二級綜合醫院基本標準”全部要求,獲得批準等級至少正式執業三年以上。 2. 人員編制至少達到: (1)醫院病床與工作人員之比,300 床位以下的按 1:1.30~1.40;300-500 床位的按 1:1.40~1.50;500 床位以上的按 1:1.60~1.70。 (2)每床至少配備 0.88 名衛生技術人員。每床至少配備 0.4 名護士,且實際從事臨床工作的在編護理人員數不少于衛技人員總數的 50%。 3. 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的護士數不少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 50%,病房護士與床位數之比≥0.4:1。 4. 重癥監護室護士與患者之比達到 2.5~3:1,手術室護士與手術臺之比≥3:1。 5. 至少有 3 名具有高級職稱醫師。 6. 各專業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。 |
C1. 我院是轄區政府主辦的重點公立醫院,始建于1971年10月,2014年醫院達"二級"綜合醫院標準,衛生行政部門同意本院按二級醫院設置; C2. (1). 我院目前開放床位400張,醫院職工600人,比率1:1.5; (2). 衛生技術人員500名,從事臨床工作的在編護理人員為300人,平均每床配備1.25名技術人員,0.75名護士,護理人員數占衛技人員總數的60%; C3. 我院衛生技術人員500名,從事臨床工作的在編護理人員為300人,占衛技人員總數的?60%,病房護士180人,病房護士與床位數之比為0.45≥0.4:1; C4. 我院重癥監護室床位有30床,配備護士75人,比例達到2.5;手術室護士有30人,手術臺有10間,比例≥3:1; C5. 我院目前有主任醫師3名、副主任醫師5名; C6. 我院各臨床科室和醫技科室都至少有?1?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。 |
C1.衛生行政部門關于同意該院創建或按二級醫院設置的批文; C2. C3. C4. C5. C6. 1.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正副本以核實編制床位數; 2. 近三年醫院的年終財務報表,以核實開放床位數; 3. 全院職工的花名冊、衛技人員分類統計表。 |
【B】 符合“C”,并 1. 衛生專業技術崗位≥醫院崗位總量的 80%。 2. 臨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,應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6 年以上。 3. 護士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者>20% 。 4. 平均住院日≤10 天。 5. 保持適宜的床位使用率≤93%。 6. 開放床位明顯大于執業登記床位時,有增加床位的申請記錄。 |
B1. 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數達500人,占全院崗位總人數的83%; |
B1. 全院職工的花名冊、衛技人員分類統計表; |
【A】 |
A1. 臨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有8人,占臨床科室主任總比53%。 |